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诚聘财务人员、人力资源专员各1名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1、财务工作人员1名。
2、人力资源专员1名。
二、岗位职责
1、财务工作人员
(1)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;
(2)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;
(3)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;
(4)保管有关印章、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;
(5)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、报账工作;
(6)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;
(7)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、人力资源专员
(1)、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院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制度的编制、执行、监督工作;
(2)、协助各部门建立健全院招聘、培训、工资、福利、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;
(3)、建立、维护人事档案,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;
(4)、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等人事政策及法规;
(5)、执行招聘工作流程,协调、办理员工招聘、入职、离职、调任、升职等手续;
(6)、协助管理部门人事日常运营工作。
三、应聘条件
(一)财务工作人员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。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年龄在35周岁(含)以下,男女不限;
3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;
4、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综合水平,坚持原则、廉洁奉公、诚信至上、遵纪守法;
5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初级(含)以上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过财务相关工作者优先;
6、熟悉国家财经法规、财务会计制度,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,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,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,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。
人力资源专员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年龄在35周岁(含)以下,男女不限;
3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;
4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踏实稳重,工作细心,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沟通、协调能力,有团队协作精神;
5、人力资源、劳动经济、心理学、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;
6、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过程,熟知劳动法等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,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。
四、报名时间和方式
1、报名时间
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10日。
2、报名方式
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由本人携带个人简历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、居民身份证、学位证、财务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相关证件,其它能够证明本人从事财务、人力资源工作相关的资质、资历的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,到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(人民北路18号五楼)填写《招聘财务人员、人力资源专员报名表》。
3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
付女士:13986887799 电 话:0719-8495185
四、考试考核
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将视报名情况,适时组织笔试、面试。考试办法另行通知。
六、相关待遇
1、考试录用后,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3000元/月;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了,聘用,试用期计入任(入)职时间;不合格的,解除《聘用合同》。
正式聘用后,月薪4000-5000元;
2、正式聘用后,用人单位办理“五险一金”,费用由单位与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分别承担;
3、可享受法定节假日、婚假、产假、陪产假以及带薪年休假等。
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
2020年8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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